根据《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(2023版)》(甬科政〔2023〕33号)及《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(2023版)实施细则》(甬科政〔2023〕103号)及相关年度工作计划,现将符合2025年度国家/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配套/补足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7天,自9月5日—12日。
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、书面形式提出,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;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。
联系人:基础处 王加义 李春荣 电话:0574-89292254
办公室 胡学超 电话:0574-89292180
传 真:89292222
地 址: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
附件1:2025年度宁波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配套公示表.doc
附件2: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补足公示表.doc
宁波市科学技术局
2025年9月5日